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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禁渔!为期4个月,捕螺捕虾也违法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02 08:30:00    

“劝君莫食三月鲫,万千鱼仔在腹中”,春季是多数长江鱼类产卵繁殖的黄金季节。为确保水生生物资源持续修复,巩固长江十年禁渔良好成效,3月1日,武汉市启动了长江通江支流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制度。

3月1日至6月30日,武汉的举水河、倒水河、滠水河、府河、金水河、东荆河(通顺河黄陵闸以上水域)等6条通江支流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武汉执法人员在联合巡查执法。

渔政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在禁渔期规定的禁渔时间和范围内,捕螺、捕蚬、捕虾等行为,也属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违法!

执法人员此前发现,有人将视频技术应用在锚鱼上,使用长约30厘米的可视化锚鱼钩在长江锚鱼,对长江江豚、中华鲟等大个体鱼类造成严重威胁,严查、严禁这一新型锚鱼工具也成为近期执法重点。

武汉执法人员在联合巡查执法

对于市民关心的休闲垂钓情形,市禁捕办有关负责人再次强调:武汉自然水域仅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的娱乐性质的合规垂钓。

在上述垂钓动作之外添加“多余动作”,比如:一人多杆、一线多钩、多线多钩,使用泥鳅、鱼虾等水生生物活体作为饵料、窝料,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垂钓的,均为违法行为。

武汉渔政执法人员强调:严禁上述休闲娱乐钓取的渔获物进行买卖交易,否则视同非法捕捞。

因此,禁渔期内,市场上、餐馆里不会出现野生鱼。如果有人以“野生鱼”“野生江(河)鲜”为噱头进行广告营销,同样违法。

当天,省禁捕办组织召开了2025年长江“春季护渔”区域会战联合部署会。武汉市组织渔政、公安以及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了全市联合执法,严查非法捕捞、违规垂钓行为,是否销售江鱼、虚假宣传销售江鱼等违法违规行为。

武汉禁捕办同步公布了禁渔举报电话:027-82892218。

(来源: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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