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人民政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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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民政府发布
征收土地预公告
以下土地拟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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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临征预公告Y〔2025〕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临沂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征收目的
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地块:地块1-地块3、地块7、地块10、地块12、地块16-地块17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地块6、地块11、地块14-地块15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建设需要用地,地块4-地块5、地块8-地块9、地块1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市政公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共事业需要用地。
征收范围
02
地块1:四至范围东至中洪湖村工业用地,西至临沂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北至临沂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南至中洪湖村工业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芝麻墩街道中洪湖村。
地块2:四至范围东至中洪湖村工业用地、中洪湖村旱地,西至中洪湖村其他草地、中洪湖村果园,北至政府储备地,南至临沂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芝麻墩街道中洪湖村。
地块3:四至范围东至中洪湖村工业用地、中洪湖村其他林地,西至临沂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北至临沂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政府储备地,南至中洪湖村工业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芝麻墩街道中洪湖村。
地块4:四至范围东至中洪湖村工业用地,西至临沂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中洪湖村工业用地,北至中洪湖村工业用地,南至中洪湖村工业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芝麻墩街道中洪湖村。
地块5:四至范围东至中洪湖村工业用地,西至中洪湖村工业用地,北至中洪湖村工业用地,南至临沂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政府储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芝麻墩街道中洪湖村。
地块6:四至范围东至政府储备地,西至中洪湖村工业用地,北至中洪湖村工业用地、中洪湖村其他林地,南至中洪湖村工业用地、中洪湖村其他林地 。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芝麻墩街道中洪湖村。
地块7:四至范围东至大王家湖居乔木林地、大王家湖居工业用地、秦家岭居工业用地,西至大王家湖居乔木林地、山东千源多品种盐业有限公司,北至政府储备地、大王家湖居工业用地,南至政府储备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芝麻墩街道大王家湖居、秦家岭居。
地块8:四至范围东至大程子河其他草地,西至刘家团村果园,北至刘家团村果园、刘家团村水浇地、刘家团村水田,南至刘家团村果园、刘家团村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刘家团村水田 、刘家团村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刘家团村。
地块9:四至范围东至刘家团村其他林地,西至刘家团村其他林地、刘家团村果园,北至公路用地,南至刘家团村果园、刘家团村水浇地、农村道路、刘家团村水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刘家团村。
地块10:四至范围东至王家店居乔木林地,西至王家店居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王家店居旱地、王家店居乔木林地,北至王家店居农村宅基地,南至公路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梅家埠街道王家店居。
地块11:四至范围东至公路用地,西至王家店居乔木林地,北至王家店居乔木林地,南至王家店居乔木林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梅家埠街道王家店居。
地块12:四至范围东至小王家湖村果园、小王家湖村乔木林地、小王家湖居工业用地、小王家湖村物流仓储用地,西至小王家湖村乔木林地、小王家湖村其他林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小王家湖村坑塘水面、小王家湖村农村宅基地,北至农村道路、小王家湖村设施农用地、小王家湖村乔木林地,南至小王家湖村农村宅基地、小王家湖村城镇村道路、小王家湖村其他草地、小王家湖村果园 。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梅家埠街道小王家湖村。
地块13:四至范围东至沟渠,西至小王家湖村果园、小王家湖村工业用地、小王家湖村物流仓储用地,北至小王家湖村果园,南至小王家湖村物流仓储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梅家埠街道小王家湖村。
地块14:四至范围东至白家道口村公路用地,西至白家道口村其他林地,北至白家道口村其他林地,南至白家道口村其他林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梅家埠街道白家道口村。
地块15:四至范围东至白家道口村其他林地,西至白家道口村其他林地,北至白家道口村其他林地,南至白家道口村其他林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梅家埠街道白家道口村。
地块16:四至范围东至东洪湖村旱地、政府储备地、中冷链(临沂)物流有限公司,西至政府储备地、中冷链(临沂)物流有限公司,北至政府储备地,南至政府储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芝麻墩街道东洪湖村。
地块17:四至范围东至政府储备地,西至临沂市力奥建筑机械有限公司,北至毛墩屯居物流仓储用地,南至政府储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芝麻墩街道毛墩屯居。
公告期限
03
本公告期限为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7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工作安排
04
本公告发布后,临沂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和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按时参加现场调查并对调查结果予以确认。不能参加现场调查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理;不能参加现场调查且未委托他人代理,经通知仍不到场的,或者参加现场调查但不签字确认的,由参加调查的各方如实记录现场调查结果,载明情况并共同签字确认。本机关将视情组织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本机关将充分听取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的意见。
其他事项
05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临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村(镇)务公开栏同时予以发布。公告期间如有意见建议,可向本机关及时反馈。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发全;联系电话:0539-6010709;联系地址: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沂河新区分局。
附件: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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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