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法庭”助力无讼村屯 护航春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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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09 12:12:00
春耕时节,万物生长。李某家院子里的树木郁郁葱葱,却不想投下的树影成了邻居杨某的“心病”——自家玉米地被树荫笼罩,地里还时不时出现李某扔下的塑料袋、煤灰渣。“春耕误一时,秋收少一季”。杨某心急如焚,无奈向村委会求助,至此一场由双辽市人民法院茂林人民法庭“共享法庭”的调解,伴随着春耕泥土的芬芳拉开序幕。
“法官您瞧瞧,这树荫一遮就是大半天,我这地每年都跟着遭殃,收成可受影响了!”杨某一肚子苦水。
“树是俺自家院子里栽的,这地也是俺的,又没占你家地界。”李某却满不在乎。
“您这树长得再好,可不能影响邻居种地啊!再说了,这些垃圾要是翻地时混进土里,土壤板结不说,庄稼还得烂根,这不可惜这块地嘛。再说这树遮光,按法律讲叫‘相邻权纠纷’,真要闹到法院,你得砍树赔钱不说,两家孩子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多生分!”法官耐心劝导。
考虑到春耕时间紧,法庭立即启动调解程序:将杨某和李某请到“共享法庭”调解室,掰着指头算起了两笔账。
一笔法律账:“《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明白白写着,随意倾倒垃圾要罚款。你家树影响邻家采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叫‘妨害相邻权’,真打官司你占不着理,费时费钱划不来。”
一笔感情账:“你们两家孙子都能满地跑了,远亲不如近邻,可别因为几棵树、一点垃圾冷了这么多年的邻里情啊。”
听了这话,李某不好意思地说:“俺就是图个方便,没想那么多,垃圾俺马上就清,保证不耽误春耕!”
当天,双方在调解书上按下红手印,约定“立即清理垃圾、全年不得向耕地投放污染物”。
这场调解,不仅护住了春耕的“希望苗”,更在大伙儿心里种下了以和为贵的法治“种子”。
通讯员:王鹤
初审:李学伟
复审:付新宇
终审:谢刚